今天在论坛上看到了一篇“二年级数学题 - 10人9错”,一看原来是个老题目了,但三页跟贴里答对的只有一个,我还是来解答一下。
原题:“一天有个年轻人来到王老板的店里买了一件礼物。这件礼物成本是18元,标价是21元。 结果是这个年轻人掏出100元要买这件礼物。 王老板当时没有零钱,用那100元向街坊换了100元的零钱,找给年轻人79元。 但是街坊後来发现那100元是假钞,王老板无奈还了街坊100元。 问题是:王老板在这次交易中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? ”
50%的网友答197,40%的网友答97,剩下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答案。
我的答案是“损失100元”,考虑4点:
1)假钞价值为0,不用理会。
2)从街坊处收取100元真钞,又还了100元真钞,互相抵消(答197的朋友忘了前边从街坊处收的100元)。
3)王老板的表面损失是付出79元现金和18元成本的货物。
4)王老板对该货物完成了从进货到售出的流程,付出了时间和人力成本,3元的利润也应计入损失,所以总损失是100元。
答97的朋友只能辩论说该件货品应该按成本入账,而不按售价入账。以会计角度分析,没发生销售行为之前,货物遗失按成本入账,损失18元。但题目说明已发生销售行为,应视为王老板有一笔21元的应收帐收不回来。当应收帐转入坏账计提的时候就要按21元计算,不能变回18元。
换个角度想,如果王老板不是收了100元假钞,他手上就应该多100元,对不对?所以他的损失就是100元,就这么简单, 根本是不用计算的事情! 这题应该是逻辑题而不是数学题。